中央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答求是杂志社记者问

      最近,中央召开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动员会议。会议对第一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进行了全面总结,对开展第二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作出了全面部署。求是杂志社记者(以下简称记者)就有关重要问题,采访了中央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

  第一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效明显,积累了宝贵经验

  记者:目前第一批学习实践活动已基本告一段落,请您介绍一下第一批学习实践活动的总体情况,以及取得了怎样的成效?

  答:第一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从去年9月开始,主要在省部级党政机关、中管金融机构开展,共有481万多名党员参加,其中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79万多名,县处级以上领导班子6.5万多个。党中央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中央领导同志身体力行和率先垂范,对学习实践活动扎实开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第一批学习实践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加深了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在事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科学发展的重大问题上形成了共识,理清了科学发展思路,在推进科学发展的认识上有了新的提高。二是认真落实中央提出的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为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增添了新的动力。三是解决了一批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办了一批群众普遍期待的实事好事,在解决突出问题上取得了新的突破。四是建立健全了一批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推动科学发展的政策法规和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规章制度,在完善体制机制上取得了新的进展。五是切实推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突出问题的解决,在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上取得了新的成效。这些成效,充分说明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是完全正确的,党的十七大作出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决策是完全正确的,党中央提出的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主要原则、方法步骤是符合实际的,极大地增强了我们搞好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的信心。

  记者:参加第一批学习实践活动的单位和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试点单位,在学习实践活动中积累了哪些宝贵经验?

  答:一是必须牢牢把握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这个总要求,坚持学习实践活动的正确方向,确保学习实践活动不走过场、不出偏差。二是必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实践特色,紧密联系新的形势和各自实际,把务求实效作为开展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完善体制机制。三是必须把深入学习、提高认识贯穿学习实践活动始终,切实抓好理论武装,注重抓好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抓好主观世界的改造。四是必须以解放思想为先导,坚持改革创新,尊重基层首创精神,鼓励地方、部门和基层单位根据各自实际因地制宜,创新活动内容、活动方式和活动载体。五是必须依靠群众,充分发扬民主,采取多种方式深入群众,倾听民声、了解民意、集中民智,把群众满意作为检验活动成效的第一标准。六是必须坚持分类指导,针对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以及党员领导干部、普通党员等不同层面,分别提出学习实践活动的具体要求,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七是必须做到统筹兼顾,处理好推进学习实践活动与搞好当前各项工作的关系,以学习实践活动促进各项工作,努力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八是必须加强领导和指导,突出县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这个重点,坚持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加强督促检查,搞好舆论引导。以上这些经验,特别是中央政治局常委联系点的经验和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试点单位的经验,对搞好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各地区各单位要结合实际认真加以运用。

  中央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回头看”,适时进行抽查

  记者:那么,第一批学习实践活动是否存在某些问题和不足?怎样巩固和拓展学习实践活动已经取得的成果?

  答:参加第一批学习实践活动的少数单位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主要是:有的党员干部理论学习不够扎实,有的单位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对问题的分析不够深入、整改措施不够具体,有的单位对解决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一度重视不够,有的单位对下属单位的学习实践活动抓得不紧,等等。同时,参加第一批学习实践活动的单位虽然都制定了整改落实方案,但要把方案实施好、要把查找的突出问题切实解决好,还有许多工作要做。因此,学习实践活动转入第二批并不等于第一批的整改落实结束,更不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任务的结束。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下大气力抓好整改落实,切实兑现承诺。中央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回头看”,适时进行抽查,以巩固和拓展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果。

  认识开展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和现实紧迫性

  记者:如何认识开展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和现实紧迫性,进一步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答:第一,参加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的广大党员干部肩负着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到基层,转化为人民群众自觉行动的重要职责,是学习、宣传、贯彻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力量。扎实搞好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有利于进一步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广大党员干部头脑,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第二,参加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的单位在科学发展全局中担负着重要职责,扎实搞好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有利于充分发挥市县机关、国有企业、高等学校在科学发展全局中的重要作用,把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引向深入。

  第三,今年受国际金融危机蔓延和世界经济增长明显减速的影响,加之我国经济生活中尚未解决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我国经济发展面临不少困难。另外因经济发展困难等引发的不稳定因素增多。扎实搞好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当前形势的判断和作出的各项决策部署上来,增强战胜困难的信心和勇气,对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做好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各项工作,无疑是十分重要的。

  第四,参加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的党员干部大多数处于改革发展稳定的第一线,他们直接面对基层、面对群众,承担着推进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的重要任务。他们的素质如何,直接关系党和政府的形象。扎实搞好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有利于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党性、改进作风,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

  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安排三个阶段六个环节

  记者:中央对第二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大体是怎样安排的呢?

  答: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意见》,第二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从2009年3月开始,2009年8月基本完成。参加活动的单位主要是: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党政机关;市(地、州、盟)、县(市、区、旗)人大、政协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人民团体机关;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师、团机关;中央和地方所属国有企业;市(地、州、盟)、县(市、区、旗)直属单位;高等学校。总结第一批的经验,结合第二批的特点,根据中央《关于开展第二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和中央领导同志重要讲话精神,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在具体实施中可安排三个阶段六个环节,即学习调研阶段、分析检查阶段、整改落实阶段,每个阶段分两个环节。这样安排,是为了使整个活动在协调推进、保证质量的前提下,给各单位根据自身实际开展活动提供空间。各地各单位要统筹考虑,精心组织,把每个阶段、每个环节的工作抓紧抓实。

记者:开展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特别要深入研究和重点把握好的问题是什么?

  答:各地区各单位特别要深入研究、重点把握好以下六个问题,有针对性地做好工作。

  ——更加注重搞好思想发动,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参加学习实践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一些地方在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准备工作中调查了解的情况表明,一些党员干部对开展学习实践活动还存在模糊认识。在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中,进行充分的思想发动十分必要,也十分重要。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进行宣传动员,扎实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把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和现实紧迫性讲清楚,把中央的决策部署和要求讲清楚,把这次学习实践活动的主要目的和突出特点讲清楚,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以良好的精神状态积极投身学习实践活动。

  ——更加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深化对科学发展观的学习,形成科学发展共识,理清科学发展思路。各地区要紧密联系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给我们带来的困难和挑战,通过开展学习实践活动进一步增强信心、迎难而上、团结奋斗、共克时艰。要紧密联系当前社会稳定的形势,尤其要关注那些不稳定因素较多的地方和单位,通过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更好地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要紧密联系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实际,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央规定的学习书目,加深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要紧密联系本单位的工作实际,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切实找准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要紧密联系发展实际,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开展解放思想讨论,在关系科学发展的重大问题上形成共识。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努力把科学发展观转化为谋划科学发展的正确思路、领导科学发展的实际能力、促进科学发展的政策措施。

  ——更加注重突出实践特色,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完善体制机制,做好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各项工作。各地区各单位要精心设计实践载体,在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上下功夫,在完善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上下功夫,在推动当前各项工作上下功夫。特别要把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克服经济发展困难和保持社会稳定作为学习实践活动最大的实践、最重要的实际、最需要取得的实效,贯穿于学习实践活动全过程。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央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化压力为动力,变挑战为机遇,扎实做好防范经济风险、保障经济安全工作。要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居安思危,认真做好维护社会稳定的各项工作,随时掌握社情民意,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妥善处理群体性事件,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更加注重作风建设,促进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对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地区各单位在学习实践活动中要认真贯彻落实,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增强党性,努力在改进作风上取得新的成效。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切实维护党的团结统一,自觉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保证中央政令畅通。要大力弘扬与时俱进的作风,坚持用改革创新精神解决科学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作风,下决心从文山会海和迎来送往中摆脱出来,重实际、说实话、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要大力弘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始终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多办顺民意、解民忧、增民利的实事。要大力弘扬艰苦奋斗的作风,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的通知》和《关于坚决禁止公款出国(境)旅游的通知》,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观念,勤俭办一切事业,坚决反对铺张浪费和大手大脚,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以优良的作风带领广大党员群众迎难而上、锐意改革、共克时艰。在学习实践活动的组织实施上,要更加注重讲成本、重实效,防止文山会海,反对形式主义。

  ——更加注重贯彻群众路线,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与第一批学习实践活动相比,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更加贴近基层、贴近群众,广大群众参与更直接、更广泛。在学习实践活动中,要坚持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开门”搞活动,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切实增强群众参与的广泛性,着力提高群众参与的有效性,把群众参与贯穿到学习实践活动全过程。要通过群众广泛参与,把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过程作为运用科学发展观宣传群众、组织群众、教育群众、推动群众不断前进的过程,努力把科学发展观普及到人民群众中去,形成推动科学发展的强大合力。

  ——更加注重分类指导,切实增强学习实践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参加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的单位既有市县机关,又有国有企业、高等学校。机关与企业、高校,活动的方式和要解决的问题都有区别。即使是企业,经营状况的好坏和面临的困难也不一样。东部沿海地区和内地的情况也不一样。解决思想认识上的问题,要有针对性;解决影响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要有不同的侧重点。各级党委和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要加强分类指导,在实践载体、活动部署、联系点的安排、经验总结等方面区别不同情况提出要求,增强学习实践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要把重点放在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上。参加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的党员有2500多万名。开展学习实践活动,要始终把重点放在市县和企业、高校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上。

  确保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效,关键在于狠抓落实

  记者:怎样加强领导和指导,确保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答: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的任务和要求已经明确,关键在于狠抓落实。

  一要落实领导责任。在中央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各省区市党委负责对市县机关以及地方所属国有企业、高等学校学习实践活动的具体领导和指导;成立中央企业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和部属高校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分别负责中央企业、部属高校学习实践活动的具体领导和指导。部属高校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还要对地方高校学习实践活动进行指导。参加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的单位,都要成立以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二要加强督促检查。中央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将派出8个巡回检查组,对地方的学习实践活动进行督查和指导。各省区市、中央企业、部属高校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也要向下派出指导检查组,市(地)要向县(市、区)派出指导检查组。

  三要坚持统筹兼顾。参加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的单位要切实找准学习实践活动与当前各项工作的结合点,把搞好学习实践活动与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结合起来,与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结合起来,努力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四要强化舆论引导。要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图书、互联网等媒体,在全社会大力宣传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宣传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主要原则,及时报道市县机关、国有企业、高等学校学习实践活动的进展情况、成功经验、好的做法和实际效果,大力挖掘和宣传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先进典型,切实增强宣传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努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引导和推动学习实践活动健康顺利开展。


附件下载:

版权所有©中国科学院烟台海岸带研究所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春晖路17号  邮编:264003
备案序号:鲁ICP备10010756号-1  烟公网安备370602020000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