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海岸带所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优秀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根据国科大相关工作要求,烟台海岸带所将开展2022—2023学年“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为了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非集中教学的在读研究生均有资格参选(参评学年的一半及以上时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的学生原则上不得参与评选)。其中,已毕业的2023年春季毕业生仍有资格参加“优秀毕业生”评选。

具体评选实施细则以及评分标准请见附件1。

二、指标名额

三好学生标兵2名(博士、硕士各1名),三好学生29名,优秀毕业生2名(博士、硕士各1名),优秀学生干部4名。

三、评选程序

评选按照“公平公正、民主评议、严谨有序、公开透明”原则,杜绝弄虚作假和舞弊现象。

申请人根据自愿申请的原则,填写《优秀学生申请表》(附件2)(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附后装订成册,文章只需首页,专利证明材料需能体现专利申请类型及申请人排名顺序,若专利为受理状态需导师在受理证明材料签字说明学生排名顺序),三好学生标兵申请者需另外填写《标兵审批表》(附件3)。经本人、导师、研究组负责人签字后,交至研究生部初审(相关材料同时生成PDF发送至研究生部邮箱yjs@yic.ac.cn命名方式:所在年级+姓名+申请奖项名称),研究生部审核通过后报评审小组进行评选,确定人选。具体评选办法依照《中国科学院烟台海岸带研究所优秀学生评选实施细则》(附件1)执行。评审小组由主管领导、教育管理部门负责人、导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负责优秀学生的评选工作。评选结束后,名单将在研究所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国科大。

四、截止日期 

提交申请材料截止日期2023年4月28日

五、奖励措施 

优秀学生将获得荣誉证书或奖章。“优秀毕业生”应为2022-2023学年之前曾获评过“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学生,获评“优秀毕业生”的学生,自动获得“北京市优秀毕业生”称号。

附件1:中国科学院烟台海岸带研究所优秀学生评选实施细则

附件2:优秀学生申请表

附件3:“三好学生标兵”审批表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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